领养要求
领养人须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房(整租可以,不接受合租),并充分考虑将来工作变动、搬家或换城市等不稳定因素,以确保宠物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。
领养宠物前,征得家庭成员一致同意。不得因为家人反对、婚姻、生育、工作变动、动物不听话、动物生病等原因抛弃宠物。需全家同意养宠,并共同承担照顾宠物的责任。
领养人须经济独立且有足够的经济能力。领养宠物免费,但是费用不容小觑,包括但不限于宠物的饮食开销、日常用品、定期驱虫免疫、医疗费用等,领养人须有足够心理准备。
领养后的一周内,必须带宠物洗澡和体检,有病治病。如宠物未接种疫苗,须补种。
带领养宠物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,防止宠物再次丢失,如带牵引绳和猫包或航空箱等。
在领养宠物年迈之日不得弃养、食用或者变卖,领养动物去世后应妥善处理如掩埋、火化。
领养人应配合送养人对宠物的定期回访,包含但不限于视频回访或现场回访,向送养人反馈领养宠物的基本情况及其重大事项。领养人不得欺骗、隐瞒领养宠物物的真实情况。
住址、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通知送养人,以方便送养人回访。
不得自行转赠、转让或遗弃领养宠物,如无法继续饲养,须及时与送养人联系,协商解决。
任何情况下,